根据《关于新疆医科大学接收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为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结合实际,在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纪检工作人员、研究生招生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建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根据研究生学院下发的推免生复试名单,开展资格审核、复试、监督等工作;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解释并提出解决办法。
(二)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
原则上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当年无近亲属或存在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的人员担任。每个学科复试组配备秘书1名,助理1名。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高校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直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硕士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民语言类毕业生的英语课程成绩合格,达到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6.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原则上每位推免生仅在一个专业参加一次复试。
三、接收推免生类型及专业
(一)直博生
直博生是从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接收直博生招生专业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硕士生
我校2024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现场报到时间、地点:2023年10月11日15:30-16:00,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校区苏园2号楼203室。
复试时间、地点:2023年10月12日10:00,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校区苏园2号楼231、232室。
五、复试成绩及内容
复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基础知识考核(一级学科)、专业知识考核(二级学科)、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二级学科)、综合能力考核等五个方面
(一)外语听说能力考核:英语自我介绍和公共英语/医学英语1道题,考核时长2-3分钟,占总分20%(20分)。
(二)基础知识考核:一级学科范围内考核1道题,思考及考核时长4-5分钟,占总分20%(20分)。
(三)专业知识考核:二级学科范围内考核2道题,思考及考核时长6-7分钟,占总分20%(20分)。
(四)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侧重二级学科范畴考核1道题,思考及考核时长4-5分钟,占总分20%(20分)。
(五)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质等,考核时长4-5分钟,占总分20%(20分)。
六、复试管理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对本学院复试的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审查内容如下(复试当天出示提供):
1.本人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
2.学生证。
(二)管理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严格审查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出现“替考”等作弊情况。全程录像录音,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七、申诉与举报
对于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
0991-4362725(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0991-4362667(第一临床医学院纪检监察室)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3年10月9日